央廣網北京9月2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4-09-29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
  《決定》明確了需要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的有關行政法規以及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的具體範圍。
  《決定》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部門、本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進一步擴大開放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國務院將根據試驗區改革開放措施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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